臺南市私立哈波特幼兒園收退費基準
施行日期: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114學年度收托年齡(採學齡制):
(一)大班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。
(二)中班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。
(三)小班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。
(四)幼班111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。
三、教保活動起迄日:第1學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止;第2學期自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四、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
收費項目 | 期間 | 2歲(學齡) | 3歲(學齡) | 4歲(學齡) | 5歲(學齡) | 備註 |
學費 | 學期 | 21000 | 21000 | 21000 | 21000 | |
雜費 | 月 | 6000 | 5500 | 5500 | 5500 | |
材料費 | 月 | 1000 | 1000 | 1000 | 1000 | |
活動費 | 月 | 900 | 900 | 900 | 900 | |
午餐費 | 月 | 1100 | 1100 | 1100 | 1100 | |
點心費 | 月 | 1000 | 1000 | 1000 | 1000 | |
學期收費總額 | 81000 | 78000 | 78000 | 78000 | ||
交通費 | 一個月 | 單趟900元 / 雙趟 1600 | 非補助項目 | |||
延長照顧服務費 | 一個月 | 時間: 17時 00 分過後開始收費,最晚服務時間18時 00分 收費方式: 每□半小時或▓ 1小時:50 元,每月最高收費限750 元 | 非補助項目 | |||
家長會費 | 一學期 | 無家長會長 | 非補助項目 | |||
保險費 | 一學期 |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| 非補助項目 | |||
校外教學費 | 次 |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| 非補助項目 |
*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,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。
※本園為準公共幼兒園,收費將按準公共幼兒園規定如下:
四、退費基準:
五、爰自112學年度起,準公共幼兒園幼生連續請假之退費規定,採(家長每月繳交費用÷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×幼生請假日數)予以退費,倘有餘數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辦理。
(請勿自行撕下,簽名後請交回整份予各班老師)
114學年第一學期 幼兒園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通知單
班級: 幼兒姓名:
□ 本人已詳閱並知悉同意通知單各項內容及說明。
家長簽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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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 年 月 日